今年春节我国出游人数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留学群整理了春节旅游出行温馨提示,欢迎阅读参考范文。
春节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春节是出门旅游的高峰期,为了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祥和、舒心的春节假期,XX旅游局温馨提示:请选择正规旅行社出行,警惕形式多样的低价旅游团陷阱,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是参团旅游要选择经营资质合法的旅行社。谨防不实旅游宣传广告、网络欺诈和低价陷阱。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二是参团旅游前要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
三是购物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旅游者应警惕以“企业赞助”等为噱头的购物陷阱。如购物,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妥善保存。
四是自觉抵制低价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应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五是文明旅游。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六是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纠纷可拨打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向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春节外出旅游温馨提示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假期,xx旅游局在此特别提醒外出旅游的广大游客:
一、警惕低价旅游团。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二、旅游合同要签订。参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涵盖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三、产品选择要理性。选择旅游产品时,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其次不能盲目追求低价。一般价格的高低与旅游产品的内容和质量相联系,没有一定的价格,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不要轻信“旅游小广告”,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并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同一条旅游线路可以多找几家旅行社进行询价,多方比较后择优参团。
四、游览安全要注意。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在转机、转车、人多拥挤时,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防止遗失;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对待纠纷要理性。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
六、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坚持理性诉求,依法合理维权,及时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如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春节期间出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1、县乡村(山区)道路回乡的车辆较多,驾驶员朋友在驾车中应特别注意。走山路拐弯路段时一定要靠右行驶,不要超速行驶;下山路时切忌空挡滑行,尤其是连续下坡时,要注意安全,控制车速。
2、春节期间自驾出游是一个快乐而疲劳的经历。若感困倦、视觉模糊、精力不集中,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遇到恶劣天气,宁可留宿也不要强行上路。
3、超员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并会增加事故的危害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4、春节外出游,安全记心头。酒后莫开车,疲劳勿驾驶,超速危险大,超车要谨慎,系好安全带,稳驾又慢行。
5、景区周边道路大多弯多路窄、临水临崖,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通过相关路段时减速慢行,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切莫超速超员、占道停车、逆行抢行。车辆驶近急弯、坡顶等安全视距不足的路段,应当在本方车道内行驶,提前减速,勿超车,必要时鸣喇叭示意。
6、驾驶车辆时请保持平和心态,切勿急躁。春节期间,如遇道路流量大,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给回家的道路“添堵”。
7、研究表明,驾驶车辆接打电话产生的事故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春节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8、转弯、变道请牢记“一灯、二镜、三转肩、四方向”。一灯:转向灯不少于5秒;二镜:每隔10-15秒,扫视后镜;三转肩:变道要看清死角;四方向:看清后车两个前轮后变道,相对安全!
9、高速公路出口集中了高速路50%以上的事故。在距离出口500米区域内,变道、急刹、停车、倒车……一定最多!近出口,精神集中,备刹车,养成安全好习惯!
10、高速公路行驶,请注意保持安全车距,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11、驾驶车辆行驶时,如遇障碍物或突发险情,请立即制动减速,尽量保持车辆平衡,切忌急打方向。如遇车辆前轮爆胎,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依靠车辆怠速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12、所有大型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必须靠右侧主车道行驶,不得长期占用快车道,影响其它车辆通行;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如要超车,超车后要及时返回主车道行驶。
13、客车严禁装载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在接触、处理及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极可能发生刮擦、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客车驾驶员要充分认识到违法携带和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坚决杜绝此类行为。
春节出游温馨提示
新春将至,越来越多的市民会选择在春节期间旅游度假,为方便市民合理制定有品质保障的出游计划,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春节,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春节期间旅游线路及产品众多,市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出游前,要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色及产品的品质、价格,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线路,以期在旅行中享受到满意的服务。警惕“旅游赠券”等各类虚假宣传促销的诱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以旅游为幌子的诱导、欺骗购物消费陷阱。
二是跟团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市民若计划跟团出游,一定要到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并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
三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春节期间,一般选择举家出游,市民应注意安全。第一,春节出游恰逢春运高峰,人流车流密集,自驾游市民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景区客流,设计好出行线路。同时,注意天气变化,出游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行车安全。第二,出游期间,市民应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及提示,看管好个人证件、钱财及贵重物品。第三,参加滑雪、潜水等高风险项目,市民应问清注意事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防止发生意外。第四,在灯会、庙会等人流集中地区游玩时,一定要遵守和服从当地政府关于人流疏散的相关规定要求,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自觉做到文明旅游。旅游期间,市民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做文明游客。
五是理性、依法维权。在旅游行程中发生问题解决纠纷时,市民应理性维权,不易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正确的做法是:市民应一方面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一方面注意取证,要收集保全相关材料。如纠纷一时无法解决,待旅游行程结束回宁后,可持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