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用人单位不应以工作为由拒批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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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用人单位不应以工作为由拒批假期

  问题一:单位可以以工作等为由不批护理假吗?

  答: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80后90后这一代年轻人面临的难题是,父母生病住院可能无暇照顾。这一方面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造就了一个孩子将来要照顾两个老人的局面。另一方面是因为如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人所面临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平时能够准时下班已经是很多人的奢望,更别说碰到家里人生病需要请假照顾的情况。

  这几年,个别省出台了老人生病子女享有“护理假”的规定。目前已有五个省出台了明文规定,还有不少省计划出台相关规定。

  从已出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规定中除了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员工一定天数的假期,并且“护理假”作出勤对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无形中加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使得很多用人单位会找各种理由不批准员工的“护理假”。我们认为,在已经出台相关规定的省,既然已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当遵守。不过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不批准员工休“护理假”的法律责任并未规定。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否则会使“护理假”流于形式。

  问题二:单位可以定制度对护理假进行条件限制吗?

  答:仔细研究“护理假”的规定,员工享受“护理假”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比如需要员工为独生子女、父母需年满60周岁,且只有父母住院治疗时才能享受“护理假”。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很多资格审核,材料提供等细节问题。我们建议用人单位需要在规章制度中对“护理假”的享受条件、请假手续、材料提供等问题作明文规定。

  当然,实践中也难免会发生员工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护理假”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于这类情况如何处理进行规定。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得越详细,将来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概率就越低。

  问题三:从操作层面来说,护理假可否进一步完善?

  答:“护理假”的出台可以说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趋势,其出台是为了解决老人生病住院,子女无法请假照顾的问题。因为,实践中很多员工是申请年休假或事假去照顾老人的,这就会存在一个是否准假的问题。我们知道,年休假用人单位是有统筹安排权的,事假更是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我们倾向认为,“护理假”的出台,第一步可以先解决是否准假的问题。比如规定,员工及老人符合哪些情形下,员工申请“护理假”用人单位必须批准。至于工资福利待遇,由于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不应让用人单位承担这种负担。当然,有些用人单位将此作为额外的福利,也是应该鼓励的。这样一来,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使得用人单位更愿意去实行这样的请假制度。让员工有更多时间照顾生病老人的目的得到实现。

  最后,我们还是建议需要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出发,全社会共同来解决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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