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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重庆大学体育运动开展,结合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重庆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综合素质全面、运动成绩优秀、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足球、篮球、网球(网球只招收个人项目获奖者)。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名,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说明:
各招生项目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其中,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以下简称一级文化统考)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2名;参加文化课高考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A类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8名,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自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说明:
①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应项目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③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9:00时至2月20日20:00。考生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大学特殊类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须在我校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一级文化统考,参加者须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并按要求参加考试。未参加一级文化统考的考生,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2.报名材料
⑴《重庆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籍所在中学校级公章)。
⑵《重庆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资料。
⑷考生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首页、目录、本人页)、参赛成绩册(首页、目录、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等运动成绩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扫描上传至重庆大学校报名系统,并确保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测试。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请于现场报到时交重庆大学。现场报到时还须校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
⑴考生本人身份证、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若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颁证机关或中学的证明材料,2018年4月30日前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合格资格)。
⑵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凡参加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测试安排
1.资格审核
凡未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重庆大学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资格审核结果请于2018年3月15日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2.专项测试安排
3.专项测试内容
六、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结合各运动队实际需求,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排序,择优确定测试合格考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测试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
1.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且参加一级文化统考者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一级文化统考成绩达到240分方可录取。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2名。
2.二级(含)以上运动员且参加文化课高考者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A类:专项测试成绩优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方可录取。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8名。
B类:专项测试成绩优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C类:专项测试成绩良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说明
①篮球中锋、足球门将依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排序和录取。
②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依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和录取。
③国家一级运动员若未参加一级文化统考,则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参加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④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以及实行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合格考生须于6月25-30日登陆我校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专业志愿栏必须填报5个有效志愿(不能空缺或重复),否则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3.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若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则必须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
4.学校根据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排序,参考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合格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或复测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其它
1.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714、65102317(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自动成为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服从运动队的管理。
4.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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