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件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也快接近尾声了,其实结果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但是大家还是有疑虑。下面留学群来说说江歌案答疑:江母是否可以申请回国索赔。
1,如果江母对审判结果不满,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诉?
当事人是日本的检方和被告陈世峰方面,对审判结果只有检方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江歌妈妈作为遗属是没有办法再上诉的。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遗属可能会得到检方的同情,检方如果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上,比如说18年,那么检方是不会去做出上诉的决定。
2、在中国能否对陈世峰发起民事诉讼争取赔偿金?
由于陈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国财产不会涉及到赔偿的范围。
在陈世峰服刑结束后,他作为外国人会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当他被强制遣返回国后,在他回到中国后一般来说日本法院的民事赔偿的判决是否还有效呢?这个很难说。通常是在日本在判决在中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3、庭审最后一天,辩方律师一直强调刘鑫作证的内容是假证,是虚伪的内容,他说检方不应该相信刘鑫的证词。但证人究竟是不是做伪证这个很难去判断,所以证人去被追究伪证的责任通常是不会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