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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精神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吕梁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地方性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创办于1978年。学院坐落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占地面积1273亩,现有15个教学系部,4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了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
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蓬勃向上,诚邀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对象
1. 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4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五、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赴院校或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组织现场报名(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只需提供电子文档材料,其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相同。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报名材料。
联系人:翟老师(13503580099)、雒老师(13935870287)。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1)《吕梁学院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吕梁学院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登记表中请务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上述电子版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申请表(如建筑学+张三+申请表);
(2)请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的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上述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基本情况(如建筑学+张三+基本情况);
重要提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的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领取时间);(3)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3)请将上述材料全部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压缩格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名称为: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姓名(如硕士研究生+建筑学+张三)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1)《吕梁学院博士入职申请表》(附件3)、《吕梁学院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吕梁学院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申请表中请务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上述电子版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申报表(如建筑学+张三+申报表);
(2)请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上述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基本情况(如建筑学+张三+基本情况);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提供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的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3)请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立项任务书或立项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上述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科研成果(如建筑学+张三+科研成果);
(4)请将上述材料全部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压缩格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名称为: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姓名(如博士研究生+建筑学+张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纸质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在复审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报名材料中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攻读硕士或博士(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已立项的任务书或立项文件、专著、专利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硕士或博士毕业论文原件;
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提供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提供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4)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吕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
列入事业编制,薪酬按照国家、省和我校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
1.列入事业编制,薪酬按照国家、省和我校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标准执行。
2.学校政策:住房补贴50万(实领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文科8万。
3.吕梁市政策:我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吕梁市开发区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政策,吕梁市先期给予20-50万元的科研经费。
4.山西省政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院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校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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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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