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控制
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工作:流动性风险限额监测、流动性风险报告与流动性风险控制。
6.4.1流动性风险限额监测
限额的作用:控制最高风险水平、提供风险参考基准和满足监管要求。
监管机构对流动性风险限额的具体要求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1)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可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各流动性风险管理限额,包括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融资和交易限额等;
(2)制定和调整限额的授权制度和审批流程(每年);
(3)对限额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4)超限额情况应当依规定程序得到事前审批,否则应当进行调查并合理问责,对超限额的审批和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建立限额体系:指标与阀值
建立限额体系包括两个工作:选择用于限额的计量指标、确定指标的阀值。
为了保持银行最具流动性的资产以满足日常的管理需要,可设定超额备负率限额;
为了应对短期潜在的流动性压力,可设定LCR限额、最低流动性缓冲限额或压力测试生存期限额;
为应对中长期的结构性风险,可设定存贷比、净稳定资金比例、融资集中度、期限错配等限额。
设立流动性风险指标的阀值作为限额时,通常考虑以下七个因素:银行的风险容忍度与风险偏好、银行对风险的缓释能力、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回报率、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与预期、对取得流动性能力的预期、其他非流动性的风险暴露、过往的业务量和风险水平。
流动性风险特点是低频率、高强度。
中国银监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或检测指标
指标定义限额值
存贷比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大于7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比流动性负债余额不大于25%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占未来一个月净流出资金的比例不小于100%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稳定资金除以业务所需稳定资金的比值不小于100%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除以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不小于-10%
核心负债比核心负债期末余额除以总负债期末余额,核心负债指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不小于60%
压力测试商业银行的压力测试结果可保证期最短生存期不低于一个月最短生存期30天
建立限额管控流程
流动性风险限额的管理流程包括四个方面:限额设立、限额调整、限额监测和超限额管理。
6.4.2市场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
市场上可得的流动性监测指标很多,基本可分为三类:
一是市场整体信息,包括各主要市场的当前发展状况以及发展趋势信息,并考虑其对金融行业和特定银行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价格、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商品市场、与特定产品挂钩的指数;
二是金融行业信息。包括金融行业及特定金融领域的权益和债券市场信息(银行板块指数);
三是特定银行信息。股票信息、信用违约掉期价差、货币市场交易价格、各期限融资的展期和价格、银行债券和次级债利率等。
6.4.3流动性风险预警与报告
商业银行至少应当建立短期风险预警和中长期风险预警两类预警机制,其中中长期预警机制为两级,短期预警机制为三级。
中长期流动性风险两级预警机制示例
预警级别应急措施
绿灯:(牵头部门计财部)流动性压力测试正常或偶然一次未通过;或核心负债依存度较为稳定,保持在商业银行均值以上;或中长期贷款比例保持在商业银行均值附近。保持正常的业务发展策略和定价策略
黄灯:(牵头部门计财部)流动性压力测试连续2次未能通过;或核心负债依存度连续3个月下降并持续低于
均值;或中长期贷款比例高于均值,并占前两位。提高备付率,并将中长期流动性预警情况报告ALCO;适度利用利率、FTP等价格手段调控全行系统流动性;动员分行加大各类存款营销力度,并出台阶段性鼓励政策;控制过度短借长贷,尤其限制同业和资金条线的期限错配比例。
短期流动性风险三级预警机制示例
预警级别应急措施
一级预警:(资金部牵头)清算/交易系统故障(不超24小时),导致清算/备付金账户透支;本外币备付率持续一周低于2%;存款一天内下降超过200亿元,同时一周内持续下降超过400亿元或存款的5%;市场净融入资金超过400亿元;银行间市场7天以内回购利率波动一周内超过100 BP。加强同业沟通,维持交易与清算系统安全;适度调整同业存款及FTP定价利率;限制同业存放、短期融出资金业务;加大市场融资力度,适当减持待售账户流动性债券;动员分行加大各类存款营销力度,并出台阶段性鼓励政策。
二级预警:(流动性应急工作组牵头)本外币超额准备金率持续一周低于1.5%;存款持续一周下降超过存款总规模的10%;市场净融入资金(拆借/回购)超过500亿元;银行间市场7填以内回购利率波动一周内超过100BP控制信贷投放,限制同业存放、短期融出资金及其他短期资产运作;利用利率、FTP等价格手段调控全行系统流动性;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同时减持债券、压缩票据、同业存放业务;资金部应将流动性情况及时向资产负债委员会或行办会报告;办公室做好对外应急事宜宣传安排。
三级预警:(流动性应急工作组牵头)本外币超额准备金率持续一周低于1%;存款持续一周下降超过存款总规模的20%;市场出现恐慌性挤兑;一周到期现金流不足存款总额的1%;市场融资能力下降,出现支付危机。立即报告监管机构,并保持密切沟通;加大分支行现金储备;加强公关传讯工作,稳定公众不安情绪;寻求央行或同业紧急救助资金;资金部实时反馈有关流动性危机的改善情况,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对在应急期间施行的措施,时候需向资产负债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