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考友们都准备好一级建造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1、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的三项基本制度

  (一)协议仲裁制度

  (二)或裁或审制度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受理。

  (三)一裁终局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提醒您考后关注:

  一级建造师挂靠

  历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2017年一级建造师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7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历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2012)

  小编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工程法规真题 工程法规答案 工程法规备考 工程法规模拟试题 工程法规题库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