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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4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职位户籍、生源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户籍以2017年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海盐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4.面向海盐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海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在(一)中所列的第2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4、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认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7年9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招聘岗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待遇
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9月14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bk.jxkp.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名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17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0时-9月1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9月19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7时。
4.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6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www.bk.jxkp.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或《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及招聘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按1:2确定。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笔试人数10人以上的按1:10入围面试,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武原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笔试人数6人以上的按1:6入围面试,不足6人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中,注明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面试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70%。武原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并在档案到后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11日9时-9月14日17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7年9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户口不限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22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3-86035228,传真:0573-8603391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都包含了本数。
7.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本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考试录用”栏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可在嘉兴考试培训网(www.bk.jxkp.com)查询。
报名和招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573—8603522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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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