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欢这本《傲慢与偏见》,认为这本书描述了一定的人性本质。下面是留学群的小编为你整理的“《傲慢与偏见》书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相关内容都在留学群,欢迎关注与阅读。
篇一:《傲慢与偏见》书评
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却深深震撼我心。
——题记
又一次翻开已经稍稍发黄的书,熟悉而亲切的文字,让我立刻想起伊丽莎白美丽的眼睛,达西似乎冷竣却隐藏着温柔的面容……这并不厚的一本初中就已读过的书,我却不惜千里之远从家里带到学校,让它时刻伴我身边。也许它并不是我所读过的最好的小说,却是让我最难忘的一本。
真的,这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薄薄300来页,不到30万字,没有波澜壮阔,也谈不上深奥,和例如长达4000余页、超过300万字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等等一比就相形见绌。就像作者奥斯汀本人一样无法和那些大文豪相提并论。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本书太平常而根本就不屑于去评价它。然而这却是一部极具生命力的小说,历经200余年,仍然吸引着无数读者。在今天著名的腾讯BBS论坛外国文学版面上,只要出现与《傲慢与偏见》或者奥斯汀有关话题的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一定会直线上升,尽管这些话题已不知被讨论过多少次了。
和奥斯汀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的取材事实上是相当狭窄的。正如夏洛蒂•勃朗特曾说:“我可不愿意在她们的那些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奥斯汀)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在我看来,奥斯汀的小说有点像小女子文学,缺少一种大气的感觉。但我却喜欢这种“小女子文学”。你可以说她目光狭窄,也可以说她缺乏深度,你却无法抵挡她的魅力。事实上,取材范围的狭窄,并没有限制作者的视野,正如《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一段对话。达西说:“在乡下,你四周的环境非常闭塞,很少变化。”而伊丽莎白却回答到:“可是人本身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这也许正代表了作者自己的看法吧。奥斯汀自己说“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还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在我看来这正是作者的长处,也是其小说独到的地方。精工细致,一丝不苟,娓娓道来,细水长流,这就是我所喜欢的“小女子文学”的特点。无怪乎有人建议奥斯汀换一种写作方式的时候,奥斯汀拒绝道:“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按自己的方式写下去……”忽然联想到台湾作家三毛的文章,其最受欢迎的几本散文集如《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无非也是写一些生活琐事,取材也不见得有多广泛多深刻,却如此受亲睐,大概也源于此吧。反映生活的作品即是美的作品,《傲慢与偏见》带给我们的是一种英国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让人倍感亲切自然。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好的文学作品总是反应永恒的人性,普通人的心态,在读者中产生共鸣。评论家们始终把奥斯汀排在勃朗特之前,其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就在于她的平淡、安宁。更何况有道是于平凡之中见伟大,于细微之处见深情,取材虽小,反映的问题却不一定小。这一点下面将谈及。
爱情是小说永恒的主题,《傲慢与偏见》以爱情和婚姻为主要内容,自然是吸引读者的。但描写爱情的小说不计其数(言情小说似乎就很多产),要像《傲慢与偏见》这样在世界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傲慢与偏见》之所以称得上世界文学名著而不流俗于一般爱情小说,自有它的魅力所在。那么到底是什么使它脱颖而出呢?一部好的小说,内容、情节是非常重要的。《傲慢与偏见》的内容并不复杂,情节却引人入胜。读过本书的读者应该对小说开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It is a true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 在英文中in want of 是指客观需要,而不是主观想要;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深深反映出资产阶级婚姻的实质无非是金钱交易与利益的结合,可见作者的目光之透彻犀利,也正应证了前面所说的细微之处却能反映大问题。小说开篇就这样牢牢抓住了读者,接着通过班纳特夫妇风趣的对话,把读者带进一个女儿多得发愁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这个家庭家道已经中落,却还有5个待嫁的女儿,而且不幸班纳特先生又没有儿子,其财产将由表亲柯林斯继承。在资产阶级社会,如果女孩没有丰厚的嫁妆,就是再有才貌,也难找到体面的丈夫,就像书中达西所说:“她们倘使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所以处在婚姻要权衡双方阶级地位和金钱利害的情况下,这五位姑娘的出嫁前景确实不太美妙。小说采用古典的现实主义笔法,描写了四对青年男女的结合,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也借此表达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即为财产打算的婚姻是没有幸福的,结婚不考虑财产是愚蠢的,讲究门第的包办婚姻不堪忍受,把婚姻当儿戏毫不足取,理想的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真心相爱,美满结合,是作者所颂扬的幸福婚姻。从伊丽莎白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作者虽然没有反映出她那个时代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然而她的强烈的阶级意识却表现了出来,对经济、财产决定婚姻关系乃至生活命运的揭露也可谓入木三分。西方有位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大卫•戴克斯曾半开玩笑的说,在“揭露人类行为的经济原因”方面,奥斯汀“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马克思以前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了。”
谈到《傲慢与偏见》,就不能不谈到它诙谐风趣的语言。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而这种富有特色的语言在《傲慢与偏见》中发挥得尤为淋漓尽致。比如在写班纳特太太时,作者就这样写到:“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又在班纳特太太与其丈夫的对话中写到:“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蹋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到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多么活灵活现的语言,绝妙的嘲讽与诙谐,立刻使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在读者脑海中变得立体而清晰。再如另一个片段的描写:咖苔琳夫人的马车路过门口,柯林斯牧师全家手忙脚乱出去迎接,伊丽莎白却说:“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还以为是猪猡闯进了花园呢。”直率的挖苦,戳穿了咖苔琳夫人自己吹起来的唬人架势,也使伊丽莎白这个蔑视权贵的形象在人们脑海中留下了更深的印象,越发觉得她的可爱。奥斯汀还善于通过最普通的语言让人物自己暴露自己。例如小说开头时,班纳特太太曾说郎格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假仁假义的女人,我瞧不起她。”而到故事的结尾,当其大女儿与彬格莱的婚事已成定局时,她又说“我觉得郎格太太这个人真是太好了。”这两段截然相反的话,让读者不禁哑然失笑的同时,又多么生动地表现出班纳特太太的反复无常、自我中心。这样的例子在书中还有很多。一个曾充满偏见的伊丽莎白、一个曾浑身傲慢的达西、一对有趣的班纳特夫妇、一个可笑的柯林斯、众多出场人物、再加上喜剧效果和特殊写作技巧,这就是《傲慢与偏见》,却不是它的全部。奥斯汀的幽默是需要反复咀嚼的,并不是一看就能逗得你哈哈大笑的书,你最多只能会心的微笑。
奥斯汀素来擅长于描写人物,正如《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傲慢与偏见》中所涉及的人物虽不多也并不算少,要把所有这些人物描写得各具风格个性,突兀于纸上,是相当难能可贵的。打开这本书,这些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立体人物好像可以从书中向我们走来:温柔美丽、心地善良的吉英,机智聪明、生气勃勃、有胆识、有远见的伊丽莎白,相貌平平,性好虚荣的玛丽,幼稚轻浮、娇纵放肆、卖弄风情的吉蒂与丽迪雅,愚蠢粗俗、趋炎附势的柯林斯……甚至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人物也描写得惟妙惟肖。如书中写伊丽莎白等人到咖苔琳夫人府上作客这个场景:“威廉爵士虽说当年也曾进宫觐见过皇上,可是看到四周围这般的富贵气派,也不禁完全给吓住了,只得弯腰一躬,一声不响,坐了下来;再说他的女儿,简直吓得丧魂失魄一般,兀自坐在椅子边上,眼睛也不知往哪里看才好。伊丽莎白倒是完全安然自若,而且从容不迫地细细瞧着那三位女主人。”似乎随手一写却那么生动细致的刻画,使我们好像也是当时的客人,身临其景地看到他们,甚至他们的内心世界。总之,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了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语言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傲慢与偏见》是我珍爱的一部小说,它不伟大但精工,不广阔但深刻。这部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书中弥漫着安详、静谧、和谐、秩序的气氛,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小说文风细腻生动,英国乡间的风俗人情跃然纸上,处处以小见大、匠心独具,社会风情画式的故事吸引着广大的读者,给我们以独特的艺术享受。仰望世界文学的天空,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马尔克斯、乔伊斯……诸多文学大师浮现于眼前,也许我们不会想到奥斯汀,尽管我们可能对她早已知晓;《人间喜剧》《哈姆雷特》《百年孤独》《尤利西斯》……一部部伟大的作品如夜空中璀璨的明星,吸引着人们的视线,让我们把《傲慢与偏见》遗忘,尽管我们可能早已读过。因为它太简单,太平凡,太通俗,人们通常是不愿意自己流俗的,尽管很多人事实上对高雅不知所云。我欣喜于自己发现了《傲慢与偏见》,它事实上是一部雅俗共赏的作品,因为对它的熟悉才更加感到亲切。它像乡间小路上的一缕清风,让我避开世间的喧哗,或者人间的悲伤。女孩子总是渴望浪漫,喜欢幻想,在作者笔下,爱情像传统的英国绅士,有些拘谨,但高尚可爱。达西“傲慢”,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追求真爱的勇气。伊丽莎白敢爱敢恨,有着一流的口才,出众的美貌,非凡的气质和勇气。我想这世界上肯定会有完美的爱情。只要我们用真诚的心去和人们沟通,交流,多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事情的真正本质,最终,一定会找到真正的幸福与快乐!
篇二:《傲慢与偏见》书评
故事里的几对恋人和夫妻,先是贝内特先生和太太,贝内特先生年轻时看重太太的美貌与之结合,却在婚姻生活中渐渐体会到这个女人的庸俗与愚蠢,两人智力及性情方面的不匹配,但却没有试图去教育她提升她的修养,或许是尝试了却没有成效,反而放纵般的从贝内特夫人的荒唐言行中以嘲讽为乐。也因贝内特先生的不管不顾和贝内特太太的无知,致使三个小女儿养成了偏失的性格,玛丽只知死读书随时不忘说教以体现自己高智的书呆古板,基蒂的毫无主见空虚浮躁,以及最严重的莉迪亚,多情放荡不知羞耻。也不知基因是怎么分配的,贝内特先生的两个大女儿就是惹人喜爱的性格,简花容月貌端庄宽容,二女儿也就是我们BlingBling的女主伊丽莎白,活泼直爽聪明狡黠。总之贝内特先生在管束妻子教育女儿方面是很失职的,他对行为失当的小女儿们的态度几乎是“随你们丢人现眼去吧,做得太过火我就直接把你们关起来!“。
然后是柯林斯先生和太太夏洛特。柯林斯先生原本愚蠢谦卑,意外发迹后愚蠢不改却又变得格外自高自负,在上层人士面前卑躬屈膝,其他时候确是自命不凡,言行故作高雅,极度礼让谦恭的待人态度让人觉得夸张可笑。他先是打美貌的简的主意,而后又向伊丽莎白大献殷勤告白求婚,遭拒后又转向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夏洛特为人”务实“,只求安定富足的生活,她不看重结婚对象本身,也不看重婚姻生活,只将婚姻当做一条体面出路,这恐怕是那个时代大部分女子的想法,当然现在也不乏有这样想法的人。
接着是威克姆与莉迪亚。 威克姆是美男子,一派绅士风度,谈吐高雅大方,刚一出场便获众人欢心,也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偏爱,最终却证明威克姆是个虚有其表的伪君子,奢侈好赌,自私贪财,一心想靠婚姻牟利。而莉迪亚娇俏风流偏又头脑空虚,整日只知在各个男子面前调情卖俏,丝毫不知羞耻。后来威克姆债台高筑要逃走,莉迪亚决心与美男同去,美男想着自己独自逃是逃,红粉相伴着逃也是逃,于是便带着莉迪亚私奔了。两人被寻回后坦然无谓的态度,尤其是莉迪亚还得意的向众人炫耀自己16岁就得以出嫁,真是让人感叹,永远不要认为无耻之徒的无耻是有限度的。当然,这对夫妇也是贝内特先生最为”钟爱“的女婿和女儿,毕竟他们的无耻厚脸皮带给老先生的欢乐最多。
这是三桩离美满相当遥远的婚配,接下来两对是被大家看好的。
先是娴淑美貌的简和温和高贵的宾利先生,简俊秀美丽,娴静内敛,宾利英俊潇洒,温和可亲,两人自相见后便相互吸引渐生爱慕,却因简的内敛不露,而缺乏观察力与判断力的宾利又在好友劝说下,误以为心上人对自己无意,致使两人恋事戛然而止。事隔半年后再相会,两人真心依旧,误会也解开,成就了一段佳姻。贝内特太太嫁得长女给英俊财子,高兴感叹“我就知道简不会白白长得这般美貌!”。
终于要说到所有女子的梦中情人Mr.Darcy,达西先生的容貌仪止是值得赞赏的,又出生高贵,虽然确实有骄傲的资本,但其高傲冷漠的态度还是引得众人生畏恶。而伊丽莎白又轻信威克姆谗言,说达西因为心胸狭隘和嫉妒心毁坏了威克姆前途。且又正是因为达西的劝说,使得伊丽莎白钟爱的姐姐简恋情中断。这两件事让伊丽莎白认为达西不只是冷漠高傲,更是残酷无情。但在交往中,达西却认为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潇洒活泼,别有魅力,对她日渐倾心。两人对待对方的态度和感情,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发展。也因此达西第一次求婚遭拒。后来达西解释清楚了伊丽莎白指责他的两件事,待人态度又改变良多,对待伊丽莎白的亲友都是客气有礼,不再像以前一副不愿结交身份地位不如他的人的模样。而在莉迪亚与威克姆的私奔事件中,达西放下与威克姆的过往帮了大忙,将这件羞耻之事遮掩为正当婚姻,更是再一次证明了达西的慷慨宽容与深情厚谊,两人婚事水到渠成。
书中伊丽莎白的妹妹玛丽这个角色,也引起了我比以前更多的关注,她因外貌不如其他姐妹出色而有自卑感,因此想在艺术修养与才华上高出一等,不是抱着书本苦读就是在练琴,不能像其他姐妹以出众外貌赢得关注,便时常在公众场合高谈阔论至理箴言,处处说教在这件事里我们该学到什么教训体会到什么真理。我有一位朋友和玛丽有些相似,但我这位朋友是由于细心敏锐,容易看到人身上的优缺点,当然也包括他自己,又认为自身的优点是理所应该,而缺点却不可容忍和原谅的,于是总是在不断学习完善自己。 /自己知道的噢~/
而在婚姻中放弃教导女儿的责任,反而以妻女的无知愚蠢取乐的贝内特先生, 和有些自称diaosi的人倒是挺相像,似乎这样就能减少自身不知上进、不注意言行、不修边幅所应负的责任,将阿Q精神发挥到底,以为主动将自己踩进尘埃,别人就不好再踩你。
简奥斯汀的作品,总是在最后一章作总结性粗描,给所有人一个美满结局,我最钟爱的《爱玛》也是如此,且两部作品的男女主角,性格也大同小异,爱玛和伊丽莎白都是活泼有主见的女性形象,自负于自己的聪明和观察力,认识错误后能立即反省自己。只是爱玛因出身高贵,多了一些任性和恣意妄为,无形中会将一些没有主见的人当作手中的玩具娃娃,以自己的想法影响操控。而两位男主角奈特利和达西,都是正直公义又善于观察的人,仔细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奈特利先生,达西算是现在流行的高冷型,而奈特利是个平时不显山不漏水退在一隅沉默观察一切、万事了然于心的人,却又兼具周到体贴乐观的性格,他关心穷苦的乡亲邻居,处处让他们觉得并不卑微于像自己这样的有钱人,对爱玛而言,奈特利又是个亦师亦友的人,爱玛低沉时的理解体贴,得意忘形时的谨慎提醒,做错事后的直语教训。印象最深刻的是爱玛嘲笑贝茨小姐聒噪多话,奈特利那句严厉的Badly done,Emma!“若是她家境优越,或是富有,或者与你境遇相当,我也能允许你这么放肆,可她不是!她很穷苦,爱玛!她曾经生活优裕,可现在她只会越来越穷,你应当给予她同情而非蔑视!你做的很糟,爱玛!” 在奈特利先生身上,爱,不是殷勤、恭维或包庇,而是细致、启发和修正,润物细无声的助人成长,体贴踏实,宽广深厚。
初中的时候读《傲慢与偏见》,只把它当作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来读,那时年纪小,没有那份早慧也不会将太多注意力放在观察了解一个人的行为、性格和品德。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部关于婚姻教育的书,现在读来感觉正合适,让人去仔细思考吸引你的人身上是否真的具有吸引你的性格和值得你尊重的品格,对我而言,一个男人有适合的物质基础、外貌风度和钟情体贴也是不够圆满的,更重要的是对方是否能一直保有我对他的尊重,“相敬如宾”在我眼里不是关系冷淡不够亲密,而是双方能长久保持互相的敬重。数月前有朋友公布结婚照,照片的附言有一句“遇到他让我时常感叹不知道一个人身上的众多美好品质是如何养成的”,那时读到这句话特别的受触动。遇到这样的人很难,但总是要等等看的。不知道奥斯汀女士是没有遇到这样一个人,还是遇而不得所以终生未婚。
有一些人不喜欢简奥斯汀的作品,认为她叙述的那个时代和社会,她笔下故事所基于的生活圈,人们都过于注重礼仪,衡量绅士与淑女的标准无非是社会地位、出身资产、仪态举止、艺术修养。但读过《爱玛》之后,你会知道她展现出的其实是一个精致温暖的社会形象,一位真正的绅士或淑女可以有活泼、稳重、娴静、儒雅、幽默或才艺高超这些个人特质,但还要做到体贴周到、关爱他人,像奈特利会关心了解自家的佃户,爱玛会提着大篮的食物拜访穷人,连不堪的埃尔顿先生也会把照料关爱穷人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在感受这样的社会氛围人际相处时,也许会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缺失了的某些东西。
篇三:《傲慢与偏见》书评
爱情不管是在小说,电影还是生活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讲述了简和宾利,伊丽莎白和达西;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四段婚姻.我们都知道,前者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后者则是建立在利益上的.
说到<傲慢与偏见>,我想先说下它的作者简.奥斯汀.她生于1775年,当时英国文坛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泛滥着感伤派小说和哥特传奇小说.与之不同的是,奥斯汀是讽刺主义的.幽默的讽刺艺术.她的作品都是围绕婚姻这个话题而展开的.就象<理智与情感>,<爱玛>,她的小说中的很多情节都与她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实奥斯汀的书常常给人视野狭窄的感觉
多描写的是乡村舞会啊,以及家庭的事,由于作者本人的原因.
简一生未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她对于爱情的考量.她认为没有爱情,万万不可结婚.一定要严肃谨慎.简生于外表光鲜,其实却已经破败的牧师家庭,她的母亲希望可以通过简的婚姻来挽救这个家庭.所以当乡村富有却头脑笨拙的绅士向她求婚时,她拒绝了,她认为彼此志不同,道不合,难以成就美满的家庭.在此时,她又遇上了改变她一生的人,汤姆,但是,利益总是排前头.没有了真爱,连婚姻都变的苍白无力了,所以简放弃了.
虽然自己没有得到幸福,但她小说中的人物却都有美满的结局.能从简的生平中看到与<傲慢与偏见>共通的东西吗?这就是主角伊丽莎白的人生.她先被刻板平庸的牧师柯林斯求婚,这段婚姻意味着贝内特家的财产有保障了,而她却因为没有爱便不能结婚这个理由拒绝了.而他与达西的几次分分和和再次说明了真爱万岁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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