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17〕3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及暑假时间安排
1、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年级考试定于2017年6月27日进行,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6月28日进行;初中非毕业年级及高一年级期末考试6月27日-30日进行。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于6月22日-23日举行。省示范高中高一年级期末考试由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期末考试由安庆市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均由各校自行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2、今年暑假正式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7年7月3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5日开始。因设置高考、中考、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和抽调监考教师耽误正常教育教学时间的学校,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适当延期放假,但必须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
3、秋季学期于2017年9月1日和2日报到,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
1、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当前及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桐教字【2017】137号)要求,认真做好当前及暑期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防骗、防盗及网络安全教育。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暑期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告知假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密切联系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管的安全防护网络。此外,我市血防区内的学校要突出强调学生不得下水游泳。
2、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采取重点性保护措施。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校舍、围墙、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与整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加强假期校园值班管理。各校要加强假期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假期值班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和值班制度,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暑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做好信息报送。
三、加强常规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
2、要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暑假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3、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大班额。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招收最低普高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无籍学生,严禁“同城借读”。中职学校严禁有偿招生。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不得招收201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4、严格规范用书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庆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目录》,任何学校、教师不得推荐、组织征订该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征订要遵循“自愿征订”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
四、放假前及假期其他工作要求
1、要充分利用暑期提前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用品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2、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活动。利用暑期和新学期开学后一段时间,积极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千名家长进百校”活动.
3、要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O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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