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
退休人员的工资涨跌有什么新标准呢?物价飞涨的今天工资也在随着步伐慢慢的涨,那么退休人员工资这块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对社保、公积金做出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对此提出要求。劳动报微信周一推出《注意!你的社保、公积金将发生重大变化!》一文,为大家详细整理了社保、公积金今年的变化情况。
2017年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三连涨”。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未来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规划》还指出,继续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坚持精算平衡,推动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
《规划》明确,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将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挂钩。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并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社保待遇异地领取、直接结算
《规划》指出,将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并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力争实现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待遇异地领取、直接结算,方便参保职工、失业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规划》明确,未来将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4种不同情况下养老保险这样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生育险、医疗险合并不影响参保待遇
《规划》提出,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生育保险强调雇主责任,职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
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个人缴费不超过0.5%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到202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超80%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出: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
住建部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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