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项目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有效年限

具体要求

加分

证明单位


1

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高中阶段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称号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


2

上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得相应称号者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称号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上海市教委


 

 

 

 

 

 

 

 

 

 

 

 

 

 

3

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加分对象并须经上海市教委认定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的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4

体育特长生

应届高中毕业生

 

2014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前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田径、游泳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提供证明,经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合格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获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前6名(不足8队减2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不足8人减3录取;不足4人,不予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集体前3名(不足6队减3登记;不足4队,不予登记)、市级综合运动会前6名(不足9人或队减3登记;不足4人或队,不予登记)。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10个项目获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前6名(不足8队减2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不足8人减3录取;不足4人,不予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集体前3名(不足6队减3登记;不足4队,不予登记)、市级综合运动会前6名(不足9人或队减3登记;不足4人或队,不予登记)

5分,由报考上海学校择优录取









5

技能特长生

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高中阶段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上海市教委


 

 

 

 

 

6

烈士子女

考生



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证明


7

少数民族

考生


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5分,由报考上海学校择优录取

户口簿和身份证


8

归侨、归侨子女

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上海市侨办


9

华侨子女

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户口所在地的区侨办证明


10

台湾省籍青年

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上海市台联会


1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考生



1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置部门证明


退役军人

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说明:

  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猜你喜欢:

2017年高考热点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7高考招生简章
 2017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2017年全国高考加分政策汇总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答案汇总 2017全国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汇总
 2017年全国高考体检时间及通知汇总  全国各省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汇总
 2017阳光高考网 2017年高考作文题目及范文汇总
 2017年全国各省市高考状元名单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留学群高考频道整理 

高考录取查询 录取通知书查询 一本录取 二本录取 三本录取
分享

热门关注

2021广西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已出炉

广西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青岛大学录取结果查询解析

青岛大学录取结果查询

2020西藏高考本科二批录取人数及录取查询方式

西藏高考本科录取人数

2020年上海高考专科录取查询系统入口已开通

上海高考专科录取查询系统

2020上海高考高职(专科)录取进度安排公布

上海高考专科录取安排

山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高考录取查询

青海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高考录取查询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高考录取查询

广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

高考录取查询

2020上海高考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查询系统入口

上海高考本科录取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