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外省市艺术类考生须达到本省规定报考要求,按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2.录取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
3.凡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前20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不再进行成绩排序,直接录取。
合成分计算办法:
▲ 上海市考生
合成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 | ×50%+ | (素描×40%+色彩×40%+速写×20%)×3 | ×50%]×100 |
文化成绩满分 | 专业成绩满分 |
▲ 外省市考生
合成分=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如各别省市已规定统一折算分,按其折算分高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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