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族学院三个考点。贵州大学考点承办全省舞蹈专业统考,本校的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贵州财经学院音乐学和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的专业考试;贵州师范大学考点承办全省美术专业统考、全省师范类音乐、本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的专业考试;贵州民族学院考点承办本校的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和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芦笙方向)专业考试。
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置专业考试考点的要求: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13所参照院校(以下简称13所参照院校),可在我省设置考点;
2、其他省外本科院校(含教育部批准可跨省设置考点的7所独立学院)拟在我省设点考试,须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书面承诺2012年在我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15人、经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招生简章及专业考试实施管理办法,经我院审核同意,可按指定地点设置考点。设点院校派出组织校考的人员必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熟悉专业考试业务(其中应有1名纪检人员参加),考试过程要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要刻制光盘报考点单位留存备查。
3、根据教育部要求,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学校不能跨省设置专业考试考点,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学校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或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并明确写入学校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