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安庆宿松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宿松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29名,特教学校工作人员(聋教美术辅导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因特教学校工作需要,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 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