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马哲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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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几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基本都考查到了马哲的知识点,在马哲的知识点考查中,对于唯物辩证法的考查较多。从命题的整体趋势来看,事业单位考试对于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考查较多,尤其是对于质量互变规律的考查,着重考查对于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解性应用。下面就质量互变规律的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考查形式:既有简单的识记性考查,又有理解应用式,偏向理解应用性考查。

  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_____。

  A:形式和状态 B:方向和道路 C:源泉和动力 D: 实质和核心

  答案:A

  解析: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此本题选A项。

  2.“先富——共富”和“台阶式”发展战略体现了质量互变规律中_____。

  A:总的量变过程中部分质变的原理

  B: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原理

  C:量变是质变的基础的原理

  D: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的原理

  答案:A

  解析: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又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所谓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非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变化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所谓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性质未变,而某些局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故本题答案为A。

  二、 质量互变规律内容

  (一)质、量、度的含义

  1.质指的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分开来的依据。

  2.量指的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排列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分开的依据。

  3.度指的是质和两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二)质变与量变

  1.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

  2.量变: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和排列结构的变化。

  (三)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引起新一轮的量变。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在总的量变中包含部分质变。

  (四)方法论意义

  1.重视量的积累。

  2.不失时机粗成事物的飞跃。

  3.坚持适度原则。

  三、备考指导

  质量互变规律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常考点,在复习时,首先要注意一些识记性的内容,比如质量互变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更要深入理解质变与量变的含义,理清楚量变与质变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清楚题目到期是在强调量变还是质变,或者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次,在考查时会考方法论意义,尤其是坚持适度原则,所谓凡事都要有度,有分寸,其实就是质量互变的一种体现,考生一定要多思考,深入理解题目的意思,才能选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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