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如何复习《经济法》”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经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历年通过率较为稳定的一门,基本保持在20%左右。但是,去年的通过率很低,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经济法》科目单科合格人数为11733人,合格率仅为7.86%,及格率最高的北京地区,也只有11.96%。怎样才能顺利地通过该科考试呢?这是广大考生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俗话说:“温故而知新”,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往年的考卷,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以帮助以后的复习、考试能够有的放矢地进行。
(一)题型、题量分析
2001年的题型与2000年相比,还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四种题型,没有什么变化。2001年试卷总计56道题,其中客观题(包括单选、多选、判断)共52道,占52分,综合题4道,占48分,题量是比较大的。
1.单项选择题
共16题,占16分。单项选择题的难度相对来说要小一些,但要求的是记忆的准确性。经济法的课程中,有关比例、时间、人数等数字化的法律规定较多,这不但要求考生掌握有关数字,还应当连同数字的出处一同记忆。如某一比例数字应考虑与注册资本,还是资本总额,或者与净资产有关;某一时间规定应从何时开始计算;表决通过某项决议是按全体成员还是按出席会议的成员,抑或是以出资额还是以人数通过,等等。在2001年的考试当中,有关比例、时间、人数等数字性的考题,单选题就占了7道之多,即第6、7、8、10、12、13、15题。如果考生对某一问题的掌握似是而非、模糊不清,极易在此丢分。所以,准确地掌握法律规定,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基本要求。
2.多项选择题
共18题,占18分。总体来说,多选题的难度适中,其中第1、4、7、16题可能稍难一点。但是,多选题的得分率并不高,主要在于其答题规定,不答、错答、漏答都不给分。在题量较大的情况下,有些考生答题匆忙,未来得及仔细阅读题干便急急忙忙答题,结果出现了不应有的疏忽。例如多选题第1题:
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答案应为ABC。此题较为全面地考察了个人投资企业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且题干中有两项干扰项,一是“以个人财产出资”,二是思维逆向,题目要求选择的是“不符合规定的有”,较难。根据题意,A项可直接入选;选择B项则须牢记申报出资时对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不同规定,同时看清题干中是以个人财产出资;选择C项则要牢记持续偿债责任的期限。但有很多考生漏选了B项,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看清题意。
3.判断题
共18题,占18分。今年的判断题难度较小,主要是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地记忆知识点。例如第11题:
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答案应为错误。此题一不小心,就会做错。其实撤消权的一年时效起点不是合同签定日,而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
也有的题考得较为细致,例如第12题: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
答案应为错误。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参见教材第392页。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判断题的答题要求较为特殊,答对了可以得分,答错了要倒扣分,因此考生在答题时一定要慎重,把握较大时才下笔做题,不要因为盲目做答而影响自己的成绩。
4.综合题
共4道题,占48分。与2000年相比,综合题的分数有所增加,难度也有所加大。尤其是第4道题,拿到考题后,笔者一直未能在书上找到完整的答题依据,偏离了考纲,这也直接导致了2001年度的经济法考试通过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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