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留卡
凡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都必须到居住地的区(市)役所办理在留卡手续,以获得在留卡。在留卡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持卡人将全都是合法在日居留者,并且都是在日期间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在留卡”上会写有“有无就劳限制”,明确持卡人是否可以打工和工作,背面标注了是否有“资格外活动许可”。
二、延长居留期限
通常“留学”签证 的居留期限为一年,如超期继续学业,务必办理申请延长居留期的手续,此手续须在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在留期间更新证可申请书、申请理由书、担保人的身元保证书(纳税证明书和在职证明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说明申请理由的材料及在学证明,记有上课天数的在学证明书和成绩证明书。
三、更改居留资格
需提交的材料:在留资格更新许可申请书、申请理由书、担保人身元保证书(纳税证明和在职证明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4000日元)、说明申请理由的材料。
四、再入国
这一项指的是,暂离日本后再返回继续学习者,必须到入国管理局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需提交材料:再入国许可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3000日元)。
五、申请打工许可
按日本《入管法》管理的规定,如要打工,事先必须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请打工许可评手续。得到许可后,方可打工。
需提交的材料:雇用单位出具的记有打工期间、工种、工资及时间等的书面材料、护照、在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