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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数学—中国数学会主办、物理—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化学—中国化学会主办、生物学—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信息学—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六)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收录的期刊中发表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190人)。考生按专业类别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及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招生专业类别见下表。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专业类别 | 招生专业 | 备注 |
师范类(文科)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 | 非免费师范生 |
师范类(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 | 非免费师范生 |
普通类(文科) | 新闻传播学类、哲学、法学、政治学类、社会工作 | |
普通类(理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 |
三、报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2017年3月23日—4月5日,考生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2017年5月1日—30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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