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年湖北武汉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中央和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武汉地区选调一批工作人员。
一、选调数量
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16名;市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面向中央和省在汉单位以及武汉市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面向在编在岗的武汉市专项选聘生。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4月(含)以后出生;
3、科长(或主任科员、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
4、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应当在武汉市服务满2年(均截至2017年3月);
5、文字综合和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守纪律、讲规矩。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有吃苦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严谨细致,团结同志,相容性好;
7、身心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其他单位选调录用尚在试用期的(截至2017年3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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