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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1)经营活动要求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2)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应负的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3)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员、质量管理和验收人员资质要求
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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