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2017基本法律法规常考要点:证券法

  证券销售期限

  1. 证券的代销、包销最长不得超过90日

  2.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未到达公开发行股票70%的,发行失败

  七 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该符合下面条件 :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3. 公司发行的股本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额超过4亿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的

  4. 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八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九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 其他合法方式收购

  要约收购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收购公司的股票

  协议收购 :达成协议后,收购人3日内将收购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十 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达到持股5%,3日内公告,每变动5%应报告,在上述期限内以及公告2日内,不得买卖股票

  收购要约 :通过证券交易,达到上市公司发行股票30%时,继续收购的

  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至60日,收购完成后15日公告

  终止上市 :大于75% 股票终止上市

  应当收购 :大于90% 其余仍持有股票,有权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给收购者

  未按照证券法收购公告、收购要约等义务的,罚款10至30万,直接负责人3至30万

  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至60万,直接负责人3至30万

  十一 违法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

  1.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本金加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券商虚假宣传,不正当手段招揽承销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6. 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证券从业机考命题相关问题解答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时间表

  2017第一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试时间 备考辅导 证券从业考试题库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