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银行专业资格考试2017银行管理讲义:挪用资金罪”,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本罪犯罪主体与职务侵占罪主体一样,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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