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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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州生育保险政策

  满足哪些要求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住院后,由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算给你看

  李某和丈夫王某同在某单位工作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于2015年5月顺产生育一个孩子且符合国家晚育条件。按照新办法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生育时该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即该单位2015年5月至2015年4月共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假设其所在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000元,那么李某可享受顺产98天+晚育30天=128天,生育津贴为128×(3000&pide;30)=12800元。丈夫王某护理假10天,津贴为10×(3000&pide;30)=1000元。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参加,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

  1、计划生育手续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给付范围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liuxuequn.com

  2、生育津贴分情况贴:

  ——顺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标准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皮埋”术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取“皮埋”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日计发基数,按照参保职工本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后确定。

  3、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4、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50%的一次性补贴。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1、生育医疗费:职工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请报销;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请报销;

  3、计划生育手术费:手术前申请报销;

  4、男职工假期津贴: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报销。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1%下降至0.5%

  新版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在缴费比例上,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下降至0.5%,并根据收支结余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缴费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是为了均衡和降低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生育保险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拿到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流程和第一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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