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山东国家税务局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017年)”,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10日17时前传真至0531-85656332或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标题统一按“XXX放弃面试声明”填写)。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局人事部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单 位 | 电 话 | 地 址 | 邮编 |
济南市国税局人事处 | 0531-87032046 | 济南市经七路6号 | 250001 |
淄博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3-3587148 0533-3587154 |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8号 | 255000 |
枣庄市国税局人事科 | 0632-8166093 | 枣庄市光明大道2155号 | 277800 |
东营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46-8319297 |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57号 | 257091 |
烟台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5-6591292 | 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88号 | 264000 |
潍坊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6-8870062 0536-8883761 | 潍坊市北宫东街2333号 | 261061 |
济宁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7-2978807 | 济宁市洸河路9号 | 272000 |
泰安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8-6189692 |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6号 | 271000 |
威海市国税局人事科 | 0631-5697011 | 威海市文化西路195号 | 264200 |
日照市国税局人事科 | 0633-8771765 | 日照市烟台路69号 | 276826 |
莱芜市国税局人事科 | 0634-6259078 | 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48号 | 271199 |
临沂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9-8129208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一路62号 | 276000 |
德州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4-2383572 | 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18号 | 253026 |
聊城市国税局人事科 | 0635-8433113 | 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东昌宾馆 | 252000 |
滨州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43-3180561 |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71号 | 256603 |
菏泽市国税局人事科 | 0530-5192653 | 菏泽市长江路966号 | 274000 |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第二专业报考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关院校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应准确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二专业名称、预计发证时间、发证单位等事项。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材料(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上述邮寄材料均为复印件(1份),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8:00-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990号(乘车线路同面试报到考点)。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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