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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2017年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张某为16岁的学生,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打成重伤,请问下列哪个人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
A 张某的母亲
B 张某的哥哥
C 为张某住院交纳部分医药费的王某
D 张某的老师
【答案】:D
【解析】:《刑诉解释》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除了被害人本人以外,还包括被害人之外的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另外在被害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也有权提起。
2.李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经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李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
A 应当逮捕
B 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D 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怀有身孕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3.市公安机关在侦查张某的抢劫案时,发现张某还涉嫌参与拐卖人口,需要另行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为此,该市公安机关应该遵循什么程序?( )
A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B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C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D 由公安机关决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答案】:C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4.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侵占案,自诉人秦某起诉陈某将自己委托其保管的一幅古字画据为已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后,应当自收到自诉状第二日作出决定的时间是:( )
A 5日内
B 7日内
C 10日内
D 15日内
【答案】:D
【解析】:《刑诉解释》第1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5.李某因涉嫌侵占罪,县公安局提请县检察院批准对其采取逮捕措施。逮捕执行后,县公安局发现对李某逮捕不当,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
A 县公安局不能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李某
B 县公安局可以释放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检察院批准
C 县公安局可以释放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检察院即可
D 县公安局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与检察院无关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因此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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