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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文秘类专业综合知识要求和大纲
一、考试基本要求
(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试要求
1.掌握文秘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熟知秘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了解秘书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熟悉秘书礼仪、沟通协调的基本知识,掌握秘书基本礼仪规范并熟练运用。
3.熟悉公文和常用应用文的种类、结构,掌握常用文书写作的格式、写作要求和注意事项,正确写作各种常用文书。
4.掌握秘书“办事、办会、办文”工作的内容、流程与方法,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会议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调研信息工作。
(二)应用能力的考试要求
1.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案例分析,完成会议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档案管理、调研信息和沟通协调等秘书实务工作。
2.综合运用文书拟写和处理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常用文书写作和收发文处理。
(三)突出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要求
1.考试内容突出秘书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对知识与技能的考核以“能用、够用、实用”为度。突出岗位综合素质与实操能力的培养,突出运用知识与技能解决工作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
2.选择秘书职业岗位典型的工作任务(项目),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行为规范及操作程序,着重考核学生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的综合能力。秘书实务操作以案例分析题和工作实务题的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内容
(一)基础知识
1.秘书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秘书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
2.秘书工作的含义和基本任务,秘书工作的基本原则、特点和作用。
3.秘书日常事务如接待工作、印信管理、办公环境管理等的工作原则、要求与注意事项。
4.会议的种类、要素、作用。
5.会前筹备、会中服务、会议善后的工作内容、原则与要求。
6.秘书信息收集处理、沟通协调、值班、保密工作的任务、原则和方法。
7.礼仪的特点、功能和原则。
8.秘书个人形象礼仪、常用交际礼仪、公务礼仪等秘书礼仪基本知识、礼仪规范。
9.公文的格式、种类,各种公文的含义、作用、结构与写作要求。
10.常用应用文的种类,各种常用应用文的含义、作用、结构与写作要求。
11.文书工作的含义、性质、特点、原则、作用和任务,收发文处理程序。
12.公务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公文等的概念,档案工作流程内容、性质、原则及方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二)基本技能
1.能够按照秘书礼仪规范处理秘书事务、规范职业行为举止。
2.能够设计填写接待记录与电话记录表、迎送招待来访客人、制定接待计划。
3.能够正确接打电话、收发邮件。
4.能够管理办公室环境及安全,管理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备用金。
5.能够安排会议室和办公用车,安排值班工作,编制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日志。
6.能够选择恰当的沟通渠道,把握沟通时机,克服沟通的障碍,掌握沟通的基本技巧。
7.能够制定会议筹备方案。
8.能够按会议筹备流程布置会场,安排座次,安排会议食宿、车辆,准备会议资料、会议用品等。
9.能够按要求完成接站、签到工作,引导与会人员就座,安排会议值班工作。
10.能够安排与会人员顺利返程,收集、整理、清退会议文件资料,整理会议室,结算会议经费,收集、反馈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11.能够辨析决定、命令(令)、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公文,能够正确写作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公文。
12.能够辨析和写作事务应用文(书信、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简报、调查报告、述职报告、请柬、聘书、讲话稿、消息、启事、解说词)。
13.能够辨析和写作经济应用文(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说明书、广告)。
14.能够辨析法律应用文(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
15.能够运用国家标准校对符号进行文稿校对。
16.能够根据收文办理程序与操作要求规范进行收文处理。
17.能够根据发文办理程序与操作要求规范进行发文处理。
18.能够根据文书管理程序与操作要点进行文书归档。
19.能够根据档案管理程序与操作要点进行纸质载体档案管理。
20.能够根据档案管理程序与操作要点进行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
21.能够熟练规范地进行调研、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
(三)综合应用
1.会议管理;
2.日常事务管理;
3.秘书礼仪在职场中的应用;
4.公文、常用应用文写作;
5.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390分,考试时量为150分钟。
(二)内容比例
秘书基础约占25%,秘书礼仪约占20%, 应用文写作约占35%,文书与档案约占20%。
(三)题型与分值
1.单选题:60分;
2.多选题:40分;
3.改错题:40分;
4.案例分析题:80分;
5.工作实务题:170分。
(四)考试难度
较易的占30%,中等难度的占40%,较难的占30%。
四、说明
(一)主要参考教材
1.《秘书基础》,高海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第2版;
2.《秘书礼仪基础》,普诚雨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8月第2版;
3.《应用写作》,孙宝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4版;
4.《文书与档案管理基础》,马永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9月第3版;
(二)参考标准和规范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联合印发;
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6月29日发布,GB/T9704-2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1996年7月5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1999年6月7日发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2006年12月18日发布。
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15年10月发布, DA/T22-2015;
6.《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2003年7月28日发布;
本考纲颁布后,若国家或行业出台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采用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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