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2《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一】
教学准备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2、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二)能力目标
1、 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2、 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资料用于学习。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
教学工具
课件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同学们知道,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呢?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进行新课
一、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联系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听到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思考、讨论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宣称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提问:同学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知道多少?请大家谈谈了解的知识。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思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指什么?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的权力。
(4)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的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作用:决定地方一切重大问题,并负责监督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人民代表
1、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的方式与任期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人大代表的产生的方式与任期如何?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修改)。
3、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明确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提案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力。质询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回答的权力。
(三)课堂总结、点评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知识,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组成、职权等内容的理解与把握,进一步感受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
课后作业
学生分组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的活动,体会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的。
课后小结
学了 这节课,你有什么收获?
课后习题
完成课后练习题。
板书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高中政治必修2《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二】
1.教学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必修2(人教版)《政治生活》第三单元第五课第一框题。教材从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际切入,呈现问题,引出理论知识的学习,即: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和职权三个问题。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是因为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保障。
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学习,学生将了解我国人大的相关知识,进而感受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部分内容不仅是前面两个单元的延伸和深化,也为接下来学习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打下了铺垫。因此,本节课在全书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2.学生分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高一学生在初中就已学过一些粗浅的内容,日常生活中也或多或少地在电视、新闻中看过有关人大的报道,这就为学习本课知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从高一学生心理特点来说,由于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备受全国上下关注,青年学生由于其对新事物的敏感、好奇、热情等心理特点,对于本课所涉及的热点问题,将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3.设计思想
(1).教育理念:在新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作为政治教师在教学过程应该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的有机结合。
(2)教法:
①“引探教学法”:即“引导——探究教学法”的简称,其创立者是美国的兰本达教授,倡导此教学法是为了促进思维的发展,结合本框题教学内容特点,对陈述性知识的教学采取设置情境等活动形式引发求知动机,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②角色体验法:根据教学多感官共同参与原则,为创设轻松的学习环境,采用现场模拟、角色体验的手段,活跃气氛,增强视听效果,调动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
③情境教学法:将图片、音乐、视频等有机组合,充分运用多媒体课件,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
(3)学法:
①知识迁移法:该方法意在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原理用于分析理解政治现象,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比较分析法:在本课教学中,有些相似概念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对比分析以便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如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比较,人大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职权的比较等,在比较鉴别中获取新知识。
③自主探究合作学习法: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强调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因此,教学过程应是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的过程。在本课教学中,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学生通过对问题的讨论、思考,相互交流学习成果,感受和体验知识产生过程。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创新精神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的相关知识。
(2)能力目标: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
5、教学重点:
正确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全面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是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升华学生政治情感的关键。因此,这是本框的重点。
6、教学难点:
人民代表的职权。
由于高一学生受年龄和阅历所限,他们与人大代表很少接触,对其职责了解更少,特别是人大代表职权中的质询权,专业性和理论性都较强,从字面上理解起来很困难。此外,人大代表的职权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易混淆。因此,这是本框的难点。
7.教学过程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