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心理咨询师考试即将到来,各位考生朋友们要加紧对重要知识点的记忆哦!留学群心理咨询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6下半年福建心理咨询师考务管理工作安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考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 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和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60号)精神,为保证今年下半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下半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考务工作及全省考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9日-20日(具体考试时段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试职业
1. 2016年11月19日: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涉外秘书、秘书、公关员、广告设计师、公共营养师。
2. 2016年11月20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培训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企业经理、信用管理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企业文化师、会展策划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物流师。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以上职业,一部分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另一部分职业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各职业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二、考点工作要求
(一)考点考场布置要求
各考点的智能化考场和纸笔考场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的考务管理规范布置标准考室和考场设施。
(二)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工作
各考点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对考室的考生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三)严肃考场纪律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的要求,加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各标准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点指派,监考工作中必须佩戴由省中心统一印制的监考人员胸卡。
三、严格遵守全国统一鉴定试卷保密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按照《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7号)精神,加强对试卷接收、分发和传递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试卷安全管理。
(二)试卷安全保管
为确保试卷安全,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应派专人负责交接,并将所有试卷收放在市中心保管室妥善保存,考试当天才能派送到考点。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考务手册》要求装订封袋,在质量督导员监督下装箱密封,并带回市中心保管。所有考试结束后,所有试卷由省中心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负责带回省中心。
四、巡视、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为您提供考务管理工作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导工作。派出的质量督导员必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监督检查,统一佩戴部中心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卡或省中心统一印制的质量督导员证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件,即刻上报省中心。
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要对考点的情况进行评估,认真负责地填写《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附件2)及质量督导报告,提交省中心。
各考点负责人必须到位,确保与省中心的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命题值班人员:林恺,电话:0591-87531414;考务值班人员:张炜、王晟,电话:0591-87568730、0591-87516645。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568730。总负责:陈捷。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6年下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2.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
附件下载:附件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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