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一历史上册《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教案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⑴ 掌握“光荣革命”的基本史实。
⑵《权利法案》的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基本史实。
⑶理解君主立宪制的含义和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及作用。
⑷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⑴再现“光荣革命”的情景,体会“光荣革命”与君主立宪制建立的关系。
⑵情境再现分析材料。相关材料的分析、比较、归纳、概括。
⑶探究学习,发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3、情感态度价值观:
⑴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确立基本史实,认识民主与专制斗争复杂性和曲折性。
⑵培养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能够历史的、客观地看待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她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阶段性产物。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⑶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地区、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汲取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
⑷理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局限性。进一步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
二、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同学们,下面让我们浏览两组图片,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这两幅图片分别英国的女王和首相,请问他们谁的权力大呢?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将了解这些内容。
[讲授新课]
(一).“光荣革命”
1. 英国议会的形成
英国议会起源于中世纪,到13世纪,议会制度基本形成,14世纪上半期,英国议会分成上、下两院,议会由国王和上下两院组成,这对封建王权起着限制作用。
国王欢迎这一制度吗?为什么?
教师分析:同学们,由于议会限制了封建王权,国王不欢迎,所以国王与议会之间一直存在矛盾。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原因:17世纪初,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有了较大发展。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力量的强大
过程:爆发革命,处死查理一世,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光荣革命
3.光荣革命(1688年)
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二)议会权力的确立
1.《权利法案》
英国议会权力扩大了,这些权力包括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颁布了《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的颁布使英国的权力中心发生了转移,议会取代国王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这就是资产阶级的代议制度,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也逐步形成了。《权利法案》颁布后,议会的权力继续扩大,请同学们加以证明。
2. 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
原因:工业革命以后,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
1832年,英国进行了第一次议会改革,这些改革使新兴工业城市的代表席位大大增加,即工商业资产阶进一步控制议会权利。
教师分析:同学们,这些改革使议会的权力日益扩大,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得到发展。
(三)责任制内阁形成
内阁制是17世纪英国革命的间接产物。国王召集咨询会议本是英国的传统,革命后内阁作为国王的私人会议的成份减少了,而从议会多数党领袖中来遴选内阁成员也渐成惯例。乔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让内阁自行处理国事,沃尔波尔就成了实际上的首相。内阁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形成和发展过程。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
让学生概括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特点。借此培养学生归纳、分析、阐释的能力。(特点有责任内阁制为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首相负责组成,责任内阁制对议会和首相负责;首相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控制下院等)
[课堂总结]
同学们,本节课我们共同学习了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制度仍然充满生机和活力。这一个制度保证了资产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力,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和内战,保障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