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从形式角度上说,如宪法等;从体系角度上说,如行政法等;从时间角度上说,如古代法等;从空间角度上说,如外国法等的研究。其次是各种“法的现象”。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法的起源等。此外,还有 “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
就职方向
法学培养具有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及素养的专业人士、以及与法相关的诸问题的解决方案等专业人士。毕业之后,可活跃在教育行业、司法领域、新闻行业、国际合作机构、公务员等各种领域。当然,到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法学的教学科研、社会问题研究、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及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是该专业的主要就职前景。
申请条件
该专业偏文科,适合本科专业为日语专业、法律专业或经济学专业,及其他文科类专业且有一定日语基础的学生。还需要有法学等专业知识基础作为研究条件,本科为理工类专业想要在研究生或修士转入法学专业,需要本科有该专业的第二学位,或辅修过相关内容。
推荐院校
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法学理论专攻
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综合法政专攻
九州大学—法学府—法政理论专攻
关联及分支领域
主要分为以下4个领域:
理论法学: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如立法学、比较法学等。
应用法学: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如宪法学、刑法学等。
历史法学: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等。
综合法学: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立法学、国际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