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执业药师考试已经顺利结束,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6年深圳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复审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深圳市考试院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知,2016年深圳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如下: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成绩公布后,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务必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核提交资料要求见附件5),由于报名统一使用国家网上报名平台,深圳市考试院没有考生的联系电话,将不再进行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考后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考资料并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报考资料预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证书发放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附件5: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8.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