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一】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留学群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二】
《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有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面百无聊赖地消磨时间。于此同时,他的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有些人赞扬此书,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少年在阅读此书后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但也有很多人严厉批评此书。
我认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满口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早恋,但这些都是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为了揭示霍尔顿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最打动我的是:他对妹妹的那一份关爱,无时不刻不想着妹妹。
霍尔顿所生活的世界,全是“虚伪”、“性”这些字眼,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而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中,与霍尔顿生活的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做对比,能开阔视野,增加见识。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世界是两面的,一面是美好纯洁,另一面是虚伪肮脏,只要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就能生存下来,无论你所处环境是丑是美,这个世界,“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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