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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加快发展职教师范教育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9个二级学科方向),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职业技术教育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同时,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拥有6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目前拥有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6年成功申报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职业教育3个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设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珠江学者岗位。拥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理工科专业28个,文科36个,师范类25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共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共12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个。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42人,其中正高职称140人,副高职称331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87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85人,占专任教师的27.35%。“双师型”22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广东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30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1人,以及具有其他各类国家、省部级称号人才数十人。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580.66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1.66亿元,图书馆藏书约208万册。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是一个集综合性、应用型、开放式于一体的特大训练和科研基地,涵盖有信息技术、工业工程、教育与外语、中文与经管、艺术等学科的专业实训室50多间),建设有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13个,建设有职业教育师范技能训练中心、电子与信息实验中心、数字传媒实验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共1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个,地校、校校共建研究机构和实训服务基地近10个。
人才培养 学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近三年来,我校学生共计获国家级特等奖15项、一等奖116项、二等奖206项,学生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6项。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科技厅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1项;截至2016年9月中旬,到校科研经费累计达1018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21项;发表学术论文1655篇,出版专著141部,获发明专利44项。
社会评价 学校作为华南“职教母机”和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以“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我校有:民族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二级学科)等20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教育硕士的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和职业技术教育等6个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下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该领域主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造就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是电子与通信工程。
2017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7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接收办法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7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7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7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全日制
学制:教育硕士2年,其他所有专业3年。
学费标准: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
具体学制和收费情况请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调剂录取的考生,每生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7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 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庄老师
E-mail :[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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