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7年考研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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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7年考研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为国家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刑事法律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至今已有68年办学历史。60多年来,学校为全国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秉承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形成了“为打击犯罪熔铸利剑、系国家安危塑造警魂”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等12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5个二级学科,法律、警务、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其中教授93人,副教授12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公安部津贴的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8人。在校本科生约5000人,研究生400余人,在职警察的校内培训规模为每年4000至5000人,境外警察培训规模为每年500人,此外还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函授站,在职警察函授学员约6000余名。

  学校有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个(文件检验鉴定重点实验室和痕迹检验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筹建)1个(网络安全执法与视频侦查实验室)、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辽宁省高校示范实训基地1个(侦查训练实验中心)、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法医学实验室);学校是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共建了“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学校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也是解放军总政治部确定的“全军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骨干培训基地”。2014年,学校成立了“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和“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协同创新中心”。以“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为基础成立的“辽宁网络安全执法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三批“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是辽宁省花园式单位,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学校设有计算机广场、语音室、图书馆、泅渡馆、塑胶体育场、室内射击场、散打训练馆、力量训练馆、侦查实训中心、模拟指挥中心,以及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训练场馆等。拥有国内一流的痕检、文检、刑事照相、图像处理、法医、法化学、交通事故处理、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等各种专业实验室,并在全国建立了46个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塞尔维亚、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举办大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校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的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校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为70个国家培养了近千名刑侦技术人才。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可放宽(仅限公、检、法、司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1.报考警务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4)在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含)以上(截至2017年9月1日)。

  (5)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6)限报全日制定向。

  2.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为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毕业满3年(截至2017年9月1日),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限报全日制定向。

  3.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限报非全日制定向。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过吸毒史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三)学历条件

  符合以下四项中任一项的我国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均可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复试时需要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应用心理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分析化学、法医学等专业)两大类进行。文法类考生加试: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制史(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理工类考生加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仅限: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安司法单位工作(限公、检、法正式工作)的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专业特殊要求

  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不包括药学类[代码1007]和中药学类[代码1008])或生物科学[代码0710](不包括生态学[代码071004])或生物医学工程[代码0826]。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身体条件

  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身体匀称。

  2.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三、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注意事项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按照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招生。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招收警务硕士。考生报考时请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报考院系所选择:

  (一)公安学类

  刑事犯罪侦查系(侧重刑事侦查)、公安情报学系(侧重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系(侧重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系(侧重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系(侧重治安学)、公安基础教研部(侧重公安管理)、法律教研部(侧重警察法学)、警察技能战术训练部(侧重警务战术指挥)。

  (二)公安技术类

  网络犯罪侦查系(侧重网络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技术系(侧重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技术系(侧重文件资料检验)、声像资料检验技术系(侧重视频侦查技术)、法医学系(侧重法医学)、法化学系(侧重理化检验)。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同等学力考生限报定向。

  (二)除报考公共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公安学专业中犯罪学研究、警察法学和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以及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法医学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17年该专项计划为30人,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一)公安学专业:侦查学、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3个研究方向,男性,有服役时担任侦察员经历的优先。

  (二)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不限性别,本科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有服役时从事技术类兵种经历的考生优先。

  (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不限性别,本科专业需符合教育部对应专业要求。

  (四)警务: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警务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五)公共管理: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六、报考时间、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或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资格审核:学校将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报名材料虚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考试要求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各研究方向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八、录取原则

  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21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为50人。2017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我校各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在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男女生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录取。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

  (二)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九、毕业就业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的精神,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情况的毕业生不能享受此政策。依照上述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公安学、公安技术为公安专业,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须参加面向社会人员的录用考试。

  十、学制、学习形式及相关费用

  (一)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法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二)警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研究生按照集中授课形式灵活安排,学制3年(根据个人申请可适当延长1年),具体的授课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四)警务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5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为3年总金额35000元(12000+12000+11000元),其他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

  (五)住宿费:警务、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为500元/年,其他学术型、专业型均为1000元/年。

  十一、其它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联系: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部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代码:10175

  联系电话:024—86982292、86982265 联 系 人:马老师 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 www.npu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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