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学扮演着知识传授,科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专业人才和科学家的重要角色。自1983年起,随着教育体制和学院体制的改革,以自主学习,流动选择与大学自治为基础的多方位改革在西班牙大学教育中实施。与此相应的,大学制订自己的院规,选举自己的自治委员会,评估学院预算和教职员,并且建立自己的学位体系和专业。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社会委员会,一个由大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协调的社会公众团体代表的监督之下进行的。
学院改革法同时还修订和改进了以往的中级学位(3年)和高级学位(5年,医学6年)的专业体系,制订了两种不同类别的学位制度:单学年制,为期三年的专业教育;三学年制(某些情况下),获得专业文凭;B.A."s(通常是一些专业研究)和博士学位(两年和一篇最终论文)。在某些专业,学生将通过一些课程的过渡在短的学期内获得一个新的专业的学士学位。除了博士学位外,在许多学科,如医学,有许多特殊限制的领域,在法律和经济专业有许多不同类别的硕士学位。对于专业领域的基础学科仍将保留,学生将在以后学期中陆续学习,而目前的课程的确比以往灵活,这归功于自选课程的增加。学院委员会规定学生可以选择更多的主流课程(第一学年总量的30或第二学年的20);或者由学生自由选择选修科目(至少占总科目的10)。
为了在西班牙高等教育结构学习课程,良好的西班牙语言是必须的,因为课程和授课通常都是用西班牙语进行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具有第二官方语言的自治区(如卡特罗那和巴伦西亚岛等),一些课程仍保留用当地语言进行。大学和其他一些教育结构为外国学生设计提供了一些西班牙语课程。
西班牙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国家,在历史上有许多民族曾经来到西班牙,各种文化、民俗在这里生根,形成今日充满活力的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