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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考点:普通程序
一、概念:
普通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也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通常所遵循的程序。
二、基本特征:
(一) 内容上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 适用范围广泛性和通用性
原因如下:
1. 各级人民法院都可能审第一审案件
2. 二审程序在审理时,程序未规定到的一些情况可适用一审的程序规则
3. 一些特别程序(非诉程序)的一些情况可用一审规则
(三) 审判组织形式上适用合议制
注意:一些教材认为“相对独立性和排它性”也是基本特征,但是Miss卓认为不是,因为其他程序都具有这样的性质,而且“广泛性和通用性”已经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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