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播音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并且成绩本科合格;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推荐阅读: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 分享 热门关注热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