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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将根据各省的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除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外,未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师范专业入校第一年为通识基础教育,二年级开始根据学生的选择分专业方向培养。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分享 热门关注热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