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1)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总分300分 ①声乐或器乐:选声乐者,自选一首曲目演唱(唱法不限);选器乐者任选一项乐器(自带,钢琴除外),自选一首曲目演奏。满分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考生随场抽题后根据内容视唱,练耳:听辩旋律短句模唱或听辩单音。满分100分。 (2)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总分300分 ①自选舞蹈:舞种不限,满分200分。 ②即兴表演:按指定音乐进行舞蹈表演,舞种不限,满分100分。 (3)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考生自选音乐或舞蹈方向,音乐方向按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舞蹈方向按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进行考试。 (4)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总分300分 ①自我介绍,1分钟。满分80分 ②指定稿件朗读,2-3分钟。满分100分 ③才艺展示。满分120分。 注:报考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舞蹈教育与编导、播音与主持)任一专业方向,可以兼报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专业。专业考试仅作为考生入学专业素质测试和录取的参考,不与入学后所选修的专业方向对应。学前教育专业方向,按普通类招生,无艺术类专业加试。艺术类入学后的专业方向选择,可在大一下学期根据自身情况在所属系科统一安排与个人自愿选择的原则下选修符合自身需求的专业方向。 热点: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