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山东淄博周村区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考生们喜欢!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2016年公开招聘8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基础工作,保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协管员充实到镇(街道)监管所协助开展工作,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8名。
二、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进入面试范围,具有周村区常驻户口,或在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二)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四)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人社局96号窗口,新建东路228号)。
3、报名携带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报考者);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2016年周村区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名登记表》、《2016年周村区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承诺书》(从http://www.zhoucun.gov.cn自行下载)。在职人员需要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超过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面试地点、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zhoucun.gov.cn/)对考生成绩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察、资格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六、聘用及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派遣工作地点为周村辖区内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岗位由区食药局统筹安排。
(二)管理模式
被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区食药局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协管员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办理续签手续。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七、待遇
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1800元,按当年度企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为食品药品协管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食品药品协管员按比例分别承担。食品药品协管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食品药品协管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被聘用的食品药品协管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0533-6126180、0533-6195233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33-6419768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