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区统聘人员执行,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六、此方案由区法院法警、财务人员、书记员;辅警;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26901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弋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