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局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1、公告
2016年8月12日在《大江晚报》上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yjq.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招聘方案。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楼三楼一号会议室报名处(花津南路12号原24中学校内)。
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以及公告要求的其它证书及相关加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交完考试费后,报名成功。报名法院书记员、法院财务人员的考生交考试费45元;报名法院法警,辅警,城管协管员的考生交考试费90元。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考生于2016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的考试收款收据单,至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楼三楼一号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
报名法院书记员、法院财务人员的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法院法警,辅警,城管协管员的考生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
(2)笔试结束后,报名法院书记员、法院财务人员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职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有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3)体能测试。请报名法院法警,辅警,城管协管员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1000米跑。两项目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两项成绩按5:5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结束后,报名法院法警,辅警,城管协管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4+体能测试成绩×0.2+加分”的公式计算合成成绩,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职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成成绩有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楼三楼一号会议室报到,每人交面试费80元。
(4)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报名法院书记员、法院财务人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公式计算总成绩。报名法院法警,辅警,城管协管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4+体能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加分”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