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益性岗位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绩效奖励。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其它事宜。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报名咨询电话: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中心67180885
附件: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xls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