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 规则如下: ◆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录取;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分享 热门关注热门问答 |
录取原则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 规则如下: ◆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录取;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分享 热门关注热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