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 (3)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不分文理以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5)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1.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2.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分享 热门关注热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