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的一般答题要求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整理归纳了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的一般答题要求,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1.考生对问题的回答和分析必须从法学的角度进行。
具体来说,就是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结合题目当中给定的材料信息,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及其性质。在此基础上,或者具体指明其合法与违法之处,或者就其所涉及的问题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加以思考。既然是司法考试,论述题的答案就要有法律上的观点,其实际上是在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考生一定要用法律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纵观近年来的论述题答题要求,都明确地指出要“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来阐明你的观点和理由”。面对同一个社会问题,不同职业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解决方案,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必须从法学的立场出发,运用法律思维,提出法律上的解决方案。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这是对考生回答问题时分析程度的要求。
(1)所谓“说理充分”,首先要求考生要有自己的观点,必须明确表达出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或者认为何为合法,何为违法。论述题重在一个“论”字,说理就是“论”的表现形式。要论证,就必须有论点。所以论述题要求考生必须针对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提出自己的论点,这一点是不能回避的。论点应当放在显要的位置,比如说开篇或者每一段的第一句话。最好在开篇就要提出自己的论点,让阅卷老师一目了然。比如2003年的论述题,针对交通局的执法措施,考生一定要表明是否合法,是否合理;2004年的论述题,考生一定也要说明自己认为哪一种方式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另外,要对自己所持的观点提出论据加以论证,论据应当是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这也是法律论证的要求,对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所依据的最重要的论据应当是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当然由于司法考试所选择的案例都属于法律上的疑难案例,有时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论据当中除了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之外,还需要一些数据、事实等论据。论证应当彻底、充分,具有说服力。当然,论证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比如说推理、比较、举例、反证、引申。应当针对不同的题目采取不同的论证方法。针对2004年的论述题,就应当运用比较的方法,将民事诉讼、人民调解、治安处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各种方案的优劣都分析清楚,最后作出自己的选择,这样就显得具有说服力。
(2)所谓“逻辑严谨”,即要求对问题的分析层次分明,环环相扣,不能出现逻辑上的矛盾和不周延问题。从多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时,要保持各部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不能自相矛盾。
(3)所谓“语言流畅”,要求的是对相关问题的分析要一气呵成,不能颠三倒四。语言的使用要简练。论述题的开头和结尾部分一定要写好,这样才能够打动阅卷老师。文章的开头和结尾是阅卷老师关注的一个重点,阅卷老师往往先看观点,再看表达。观点体现在内容上,往往着眼于全篇;表达体现在句子上,往往着眼于开头和结尾,所以一定要写好。笔者建议,开篇最好开门见山,直接提出自己的论点;在结尾时,最好能够概括全文的主要内容,点明或深化篇章的中心。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论述题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许多考生为了追求有文采,往往文章比较花哨,这样的做法不值得提倡。打动人的方式有诉诸理智或者情感。法律人更多强调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情动人。过于追求文采往往会使论证本身充满道德色彩,背离法学的立场。
(4)所谓“表达准确”,首先要求使用法言法语,也就是使用法学和法律上的专业性概念、词语。其次是能准确地运用法学和法律上专业词语、概念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能词不达意。如果对某些法律概念拿不准,最好不要用,避免出现常识性的错误,给阅卷老师留下基础知识不牢靠的印象,影响得分。最后是把对法学理论的基本主张和法律规定的内容能够准确地表达出来。尽量避免使用生活化的语言,特别是地方化的语言来回答问题。
司法考试题库 | 司法考试辅导 | 司考一卷资料 | 司考二卷资料 | 司考三卷资料 | 司考四卷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