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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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3]101号)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免考规定】
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一)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三)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文件阅读】银行专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人社厅发[2015]55号】文件中关于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规定执行。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符合上述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银行业中级资格证书。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
(二)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注:《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试合格并取得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2014年之后颁发的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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