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指导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文件。按照“条例”的说法,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从形式上讲,中外合作办学既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比如大家所熟知的某个3+1(2)这样的项目,也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比如某大学的“中英国际学院”(仅仅是举例,根据实际情况有其他名称),还有中外合作的大学比如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
要了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审批、设立和监管,请上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网查询。
如何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这是很多学生每年高考之后(或者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很费思量的问题。
读中外合作办学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是纳入高考统招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学生有机会获得中外两个文凭(学位),还有机会实现不出国门的“留学”,节省时间和费用。
还有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学生所关心的,即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认可和学历认证的问题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是否可以按照留学回国人员政策落户北京等城市的问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组部等部门的政策要求,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所谓学历进行学历认证,并按照留学回国人员的有关政策审批和派遣落户。如果学生就读的是经教育部批准或者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生所谓的学历是可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海外学历认证的,中国教育部认可学历,符合落户北京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按规定审核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