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荆州教育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荆州教育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学院创办于1971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位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环境优雅,教学设施先进,教学质量过硬。学院占地面积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按现代化标准建设了教学楼、艺术楼、培训楼;配备了国家标准运动场、计算机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舞蹈室、钢琴室、绘画室;并建立了与专业学习配套的实训中心和校外学习基地。院图书馆藏书24万册,国内外期刊1000余种。学院校园网实现在校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层次为专科,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男女比例不限,不限制应制外语语种。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以考分(部分专业结合单科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录取后一很不换录、不退档。
7、艺术、体育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考生,学校承认其省联考成绩。其他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
8、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生;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规定的考生,学校将退回档案。
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学年交纳制。住宿实行公寓管理,500—1200元/年不等。
奖励措施:
1、学校设有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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